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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佛语-拔去心中的“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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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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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佛语-拔去心中的“钉子”
有一位聪明的主妇,丈夫生意不顺不得不临时卖掉刚刚装修好的别墅,但却遇到一个奸滑的商人利用他们急于周转资金的机会,以极低的价格买进,然后谁都知道这套房子很快就会升值。这位丈夫明知道如此却不得不卖,很痛苦,这位主妇便想出一个主意,并说保证让买主以原价顺利卖给她。
她全部答应了买主的价格要求,但在签合同时提出了一个小小的要求:毕意是自己的心血所致,希望拥有房子客厅墙上的一枚钉子,以作纪念。商人急功近利,急于得到这所房子,见她如此要求,以为只不过是女人多愁善感只重小节却不计大事的愚蠢,便在合同上同意了她的要求。
买到房子的商人兴高采烈地等待房价飙升,事实也基本如此,周围的房子在很短的时间内便纷纷房价上涨。这时,这位主妇来了,按照合同规定,她要使用她的那枚钉子:先是在这枚钉子上挂了一些旧衣物——当然,因为这枚钉子是在客厅墙上,所以,这些衣物自然就挂在了那里,商人很生气但很无奈。过了一段时间,这位主妇又来了,这回在她的钉子上挂的是鱼,而且很长时间没有来。您一定想到了会发生什么事:客厅全是腥味,但根据合同,商人毫无办法。
很自然,这所房子当然卖不出去,没多久,这位主妇的丈夫生意转顺,便以原价买回了自己的房子。
故事讲完了,我们佩服主妇机警的同时,很值得深思的却是这位号称“奸滑”的商人,为什么会如此“马失前蹄”?因为急功近利贪图低价,而不惜接受当初在自己看来很不以为然的要求,到最后却正是这一枚小小的“钉子”,让自己得不偿失悔不当初!这枚“钉子”在自己的客厅,却因当初一念贪婪而受制于人,最终连房子全部失去,恰如我们每个人心中“贪婪的钉子”,总有一天会连自己的尊严(客厅)甚至自由(房子)一起尽失!
想起世间无数被“糖衣炮弹”击中的人,哪一个不是因为当初不以为然一念贪,却一步步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其实早在第一念贪起时,这枚“钉子”已经受制于人,尊严(客厅)、自由(房子)就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世间人如此,反观自己是否心中有“钉子”?!凡是能让自己受制于人,最后一步一步尽失自主的皆是这枚“钉子”!看世间人,是否有真正自由,真正自主之人?我们能做自己身心这所“房子”的主人吗?我们可以不“奸滑”乘人之危占别人的偏宜;我们可以不贪污受贿作违法乱纪的事,因此我们可能不会良心不安,身不自由,但这样我们就真的自由了吗?如果真这样的话,为什么有的人没有钱时,会痛苦地活不下去?为什么有的人失去亲人爱人情人时,会痛苦地活不下去?为什么有的人失去健康时、还有人失去名利、地位时,会痛苦地活不下去?
即使如你我之凡夫,淡泊名利,不重金钱,难道就真的能作自己的主人吗?身体什么时候生病不知道;生命什么时候结束不知道;心里什么原因不安虽然知道,但却总是随外境因而受制于外境,即使有人讲我已经不随外境喜怒哀乐了,但其实你也只是表面上、暂时作主而已——醒时能控制自己的心,作梦时还能吗?昏迷时还能吗?去世时还能吗?
举凡所见,世间一切生命,无一能真正作主者!即皆有这枚受制于人的“钉子”,可能“钉子”上挂的东西不一样——有人是名利、有人是亲情、有人是健康、有人是金钱……因此,每个人不自由的原因也不一样,但因皆不自由,故皆有“钉子”!
那么,我们心中的“钉子”是什么?
让我们不自由的根,让我们不作主的根,让我们不得不心随境转、制于人的根,即是。
那么,这个根本是什么?
观世间一切生命,有一个共同的现象:重视什么,便会受制于什么——因重视便不能失去,故会穷其一生去争取,得之乐、失之苦,自由尽失!人人重视者不同,故受苦的内容不同,却仍有一样是相同的,即是:皆会重视“我”,然后才是“我的”,然后才会重视、受制、受苦,因之失去自由!
重视金钱的人,不会因别人失去金钱而痛苦;同理,无论重视什么,都只会因“我”、“我的”才痛苦;世间一切都不重视的人,即使能作到不为物喜不为物悲,但仍不会放弃“我”,因此,仍旧不能作自己生命的主人。因为有“我”即会有“我”所作,有“我”所作即会有“我”所为,自然就会此时“我”有而彼时“我”无,即如“我”之生命,有生必然有死,这生死之间就是生命,便已是“我”所不能左右、作主的了。
原来,我们心中的“钉子”恰是这个“我”!
原来,真正让我们失去自由的,却是这个“我”!
原来是因为“我”这枚钉子挂在心房,然后便会受制于一种叫“贪婪”的力量,不停地在这枚钉子上挂各种各样的东西,于是心灵的客厅便变成各种各样:或者挂衣帽干净一点;或者挂鱼虾脏乱一些,继之整个房子也随之变成各种各样的:或者净如天堂;或者浊如地狱……从此,我们便彻底失去了自由!
明于此,拔去心中的钉子,我们便会重新找回自由!客厅本没有钉子,客厅没有了钉子,并清除长年累积的垃圾,才会恢复真正的客厅!也许我们习惯了钉子及钉子上挂的一切,也已经习惯了肮脏的环境作客厅,就以为钉子、钉子上挂的一切、肮脏的环境就是全部的客厅。但事实上,没有这一切染污的客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客厅。只要先拔掉钉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停止再往上挂东西,继而清理干净长年的藏污纳垢之处,本来的客厅即会清净如初展现它本来的面目,发挥它全部的功用!
只有先拔掉心中“我”的钉子,我们才可能真正停止为“我”所求、继之为“我”所乐、为“我”所苦。拔掉“我”这枚钉子,不会失去一切,反会重新找回生命的价值。只有拔掉“我”这个钉子,我们才会从这染污而不自由的生命中解脱,更重要的是,当我们回首找到真正“无我”的自己时,即如回首看到不挂钉子的客厅时,才会真正拥有整个生命,真正作自己生命的主人,这时,无论于己、无论于人,都将是真正自在而有价值的。
即如一间干净的客厅,比起从前挂满臭鱼烂虾的客厅,自然既会让自己舒服也会真正起到招待客人的功用,而不是象从前,自己脏乱差还污染环境影响别人,招待客人就更谈不上了。当我们真正“无我”并清理干净自己心灵的客厅时,自然会自己远离生死痛苦也会真正帮助别人,而不是象从前,念念只为贪、贪不到就嗔,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伤害别人,利益别人就更谈不上了。
而这一切的改变,只从拔掉心中“我”的钉子起!事实上,“我”本虚妄。仔细想来,我们以为的“我”是什么?是身体吗?从生到死,变灭无常,当然不是;是觉知心吗?或喜或悲,心随境转,自己都作不得主,当然也不是。纵观所见,哪里有个真实“我”的存在?我们愚痴,一直以来为这个“虚妄的我”而轮转生死,不得自主,现在只要拔掉这个虚妄的“钉子”,便会一步一步重获自由,何乐而不为?!
拔去心中的“钉子”,找回真实圆满的自己,才是这个轮回中生命真正的意义!
不要等到伤害的时候才去乞求原谅
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再去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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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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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需要极大的胸襟和气度吧。
大多数人想到从心中拔出钉子就已经被这一过程的疼痛和失去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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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3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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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那个故事不对劲. 那个主妇够聪明了, 可是她值得赞扬吗? 商人本来做生意就为的是赚钱, 现在他把资金压在里面, 一分钱都没赚到, 难道不值得同情吗? 妇人用奸计骗取他人的资金, 无偿使用了一段时间, 反而值得称赞? 我感觉故事中, 贪婪的不仅是商人, 妇人也是一样的.我们要警惕的不是那个商人, 因为他的动机很明确, 买房, 等升值, 赚钱. 你和他交易是没有风险, 因为你知道自己损失的是什么. 而那个妇人就太危险了, 面对生活中, 貌似可怜的骗子, 大家都要警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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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兰色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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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奸商也的确不应该趁人之危,他给自己留点适量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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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看就相信的人有福了 是否真的清醒的人比较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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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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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明明写的是“希望拥有房子客厅墙上的一枚钉子,以作纪念”,即妇人只有“拥有钉子”的权利,并没有“拥有钉子上所挂物品”的权利,但凡钉子上挂的物品,既然妇人你自愿挂在房主的屋子里(又没人要求你挂),就相当于馈送给房主,钉子上物品所有权属于房主,房主完全可以把所挂物品扔掉。此外,合同上定义的对妇人拥有钉子的用途是“以作纪念”,而不是“终身使用”,妇人扩大使用了合同以外的权利,应付全责。商人吃亏是他脑子缺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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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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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起来,合同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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